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

浏览[54886] 2017-10-14 来源[科技管理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及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紧紧对接全省创新需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创新科研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促进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更好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美好安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人才作为支撑创新发展第一资源的作用,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中体现科研人员智力价值,让科研项目资金为科研人员的创造性活动服务。

  (二)坚持遵循规律。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尊重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适应科研活动实际需要,完善管理政策,优化管理流程,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率。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科研投入“重物轻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过细过繁”,以及高校、科研院所财务自主权少、科技改革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改进完善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增强科研人员改革的成就感和获得感。

  (四)坚持公开透明。强化制度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突出公开透明、动态完善,健全设立审批、分配审核、内部决策、公开公示等配套制度,提高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透明度。

  (五)坚持“放管服”结合。推进简政放权,扩大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在科研项目资金、差旅会议、基本建设、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等方面的管理权限;依法依规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优化提升服务,确保高校、科研院所接得住、管得好。

  (六)坚持政策落实落地。细化实化政策规定,明晰部门单位职责,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督查指导,打通政策执行中的“堵点”,确保落地见效。